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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数字藏品应遵循政府指导,以备案方式为佳

文章来源:小编 更新时间:2022-06-15 15:19:30

摘要:数字化生存方式对应着数字化经济系统,NFT能够有效标记对特定资产的所有权,并可以映射现实世界中收藏品、图像、音乐等物品和虚拟世界中数字土地、数字艺术品、游戏道具等虚拟资产,能够给元宇宙中的资产提供流动性建立元宇宙的经济系统,应遵循政府指导,以备案方式为佳

一、什么是NFT?

非同质化通证(Non-FungibleToken,NFT)是一种架构在区块链技术上的,不可复制、篡改、分割的加密数字权益证明,其映射实体收藏品等实物资产和图像、音乐、游戏道具等虚拟资产。NFT的核心价值在于“数字内容资产化”,依托区块链技术保证数字资产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永久性,增强其流动性,并有效解决上链资产的确权问题,解决版权保护痛点。

国外NFT作品基于去中心化的公链发行,比如以太坊链,Poylgon,Solana等,允许跨链交易,转卖到任何一个平台,它的价值由市场来决定,这也形成了NFT容易被炒作的特征。通俗的讲,NFT就是能够让物品具有唯一性的一种技术。

NFT互联网核心价值在于以下三点:1、数字内容资产化:在当下互联网,我们仅拥有数字内容使用权,无法使数字内容成为我们个人资产,NFT的出现拓宽了数字资产的更多应用,同时打开人们数字内容想象创作空间;2、依托区块链技术:保证资产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永久性,并有效解决维权问题;3、去中心化的交易模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内容创作者的商业地位,减少中心化平台抽佣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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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数字藏品?

数字藏品(DigitalCollectibles)的原理是通过加密运算技术将图片、音频、模型等数字资产或实体资产写入智能合约,具有独立的认证代码和元数据,可供收藏、交易、流通,表现形式主要有图片、音乐、视频、3D模型等,主要是国内的NTF玩法,目的减少炒作,保持资产价值平稳。也是采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它其实也是NFT的一种应用形式,目前网络上所说的数字藏品、NFT、NFR,都是数字藏品的一种称呼方式。

数字藏品未来对品牌营销产生以下长远影响:1、使用虚拟品牌形象,强化品牌线上宣传;2、推动品牌建立丰富私域内容闭环;3、通过话题流量吸引年轻用户;4、打造线上线下差异化三维宣传风格;5、限量发行数字藏品加强用户复购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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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藏品对文创行业发展也是意义非凡:1、通过数字化手段对文物进行展示和宣传2、通过AR(增强现实)让文物在历史课本中栩栩如生3、可泛化出文物周边开发如故宫的雪糕、联名活动等4、三维复原技术恢复受损文物,让文物再一次活在我们眼前5、通过文物—3D扫描—3D打印延伸价值链,家家都可摆放文物模型并进行历史科普宣传6、可突破空间限制进行立体赏析文物,同时带来沉浸式体验

三、数字藏品NFT平台需要七个资质

数字藏品或NFT平台是建立在区块链上的具体应用,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故应当具有下列资质。

1、进行区块链安全评估和备案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第十一条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平台可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评机构开展评估,并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安全自评估报告。

2、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第七条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4、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第七条规定,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5、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化部发布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6、办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因此,应当由其运营或使用单位到当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7、取得拍卖经营许可证或与拍卖公司合作

若平台以竞价拍卖的形式发售,应当到商务部门取得拍卖经营许可证或与取得拍卖经营许可证的拍卖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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